2008年11月1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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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城管队员被刺案开庭并宣判
母子法庭恸哭,庭审内外场景令人心酸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夏法

  “我的儿啊,我的儿啊,我的儿错了……”上午9点,被告人祝朋和江影被法警带进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庭,坐在旁听席上的一位老妇刹时号啕起来。听到声音,祝朋也双手掩面,俯身大哭。昨天,杭州市下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西瓜摊贩祝朋和江影夫妻俩刺伤城管执法人员一案,庭上号啕的老妇人就是祝朋的母亲,母子法庭恸哭,情景让人心酸。
  
  流动摊贩曾有夜市摊位
  庭审是在法官一再要求被告人和旁听人员“控制情绪”下才得以进行的。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和此后的讯问还原了当天晚上的情形:
  今年7月6日晚21时许,杭州市发生了令人震惊的西瓜摊贩刺伤城管执法人员事件。当晚,安徽人祝朋和江影夫妇开着小货车在凤起立交桥下违章设摊贩卖西瓜。下城区城管执法局潮鸣中队队员得知后赶到现场劝阻,并暂扣了他们的电子秤。当时,这两个小贩趁城管队员不注意,开车走掉了。
  但是当晚9点半左右,祝朋和江影又来到了下城区城管执法局潮鸣中队的办公室。夫妻俩吵着要讨回电子秤。被拒绝后,他们开始辱骂,并推攘工作人员。在工作人员劝说后,夫妻俩往外走。此时,江影用手扫倒了办公桌上的电脑显示屏,工作人员上前拦阻,江影大喊起来,听到声音的丈夫祝朋于是冲过去,拔出水果刀就刺。被刺伤的有三人,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
  在回答公诉人的提问中,祝朋说,他们曾经在登云路有个夜市摊位,但是后来又因其他原因不被允许摆摊了。于是,他们就开始流动贩卖水果。7月6日被扣留电子秤之前,他们已被城管处罚过4次,有时扣秤,有时扣车。
  
  小贩夫妻有4个年幼子女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祝朋和江影夫妻俩都说没有异议。相对于妻子江影,祝朋也许受母亲的影响,情绪也一度失控。为自己辩护时,他流畅地说了一大段忏悔的话。
  他说,在关押期间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他对受害人表示深深的歉意,对他们说一声对不起。他还说,他们夫妻俩是法盲(祝朋和江影都是小学文化),法律意识淡薄,但是事情发生后,他们很后悔,很内疚。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人民陪审员,我恳请你们从轻处罚我们。我们还有4个子女要抚养,还有年迈的父母……我出狱后,我将用勤劳的双手回报你们,回报社会……”
  当儿子说到这时,旁听席上的老母亲忍不住痛哭起来:“我的儿啊,我的儿错了,我的儿犯法了……我的孙子孙女还小啊!”
  祝朋和江影同龄,今年正好30周岁,夫妻俩已经有4个子女(3个女儿,1个儿子),最小的才5个月大,其中3个孩子昨天由亲友们一起带到了法院。庭外,60多岁的奶奶抱着才5个月大的孙子,看着另外3个活泼的孩子,老泪纵横,一筹莫展:这些孩子该怎么办……
  他们的亲友说,祝朋夫妇俩去年4月份到杭州卖水果,一天大约能赚个五、六十块钱。
  
  受伤城管队员未提经济索赔
  “我们愿意赔偿的,我们知道错了。”法庭在问及有无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赔偿时,祝朋和江影均如此表示。
  祝朋的辩护律师在庭上说,事发后,两被告人有深深的悔改之意,法庭上祝朋一直在流泪,他的眼泪一方面是为家人而流,另一方面则是为受害人。他还多次通过代理人表达了自己愿意赔偿受害人的意愿。
  审判长在庭上说,法院已经告知3位受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过3位受害人均未提起。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在短暂评议后即进行了宣判,判处祝朋有期徒刑2年;判处江影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祝朋、江影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两被告人系初犯,到案后交代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江影有悔罪表现,且正在哺乳未满周岁的婴儿,依法可适用缓刑。